经济管理系2019级扩招学生实习学分置换工作方案
作者:李新泉 时间:2022-05-07 点击数: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系
2019级扩招学生实习学分置换工作方案
为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职成〔2019〕1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职扩招生源教育教学管理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文件精神,做好扩招学生教学管理,依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对扩招学生顶岗实习环节实施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完成顶岗实习学分置换工作。
一、顶岗实习学分置换原则
按照前期扩招学生实习安排,学生已跟按照实习工作安排进行顶岗实习的,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完成顶岗实习和相关考核项目,考核通过取得相应顶岗实习学分。
学生有工作经历需将顶岗实习环节学分通过人才培养方案中学习成果认定与学分置换条款获取的,应按照条款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由经济管理系对其行业企业实践经历进行认定,认定通过取得应顶岗实习学分。
二、顶岗实习学分置换方式
面向对象:2019级电子商务专业扩招学生;
认定范围: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工作经历和工作成果认定;
置换范围:置换集中实践模块中的顶岗实习24学分;
认定方式:
根据修业年限内工作经历提供以下材料方可进行专业课学分认定和置换:(1)劳动合同复印件;(2)近6个月工资流水;(3)按要求完成《工作经历认定表》,其中所在单位对其工作情况的认定意见,评价结果须在“合格”及以上。如果是自主创业就业的,提供不仅限于企业法人证书、经营类证照等材料,评价结果由学校认定后填写(4)修业年限内参加行业、单位培训经历证明或证书、职业资格类证书、技术技能认证等。
认定材料及分值:
序号 |
项目类型 |
材料类型 |
学分认定计核 |
1 |
工作经历 |
认定方式中的(1)、(2)、(3)条目要求的相关材料;不同部门和岗位在《工作经历认定表》中填写清楚 |
修业年限内每单位每岗位每年可认定4学分,分年度不同部门和岗位可累加认定。如: 2019年,教务处,岗位:实践教学科科长; 2020年,教务处, 岗位:教学科科长; 2020年,经济管理系,岗位:教学科科长。 上述3条按照3项计核,每项4学分,累计认定12学分 |
2 |
工作成果 |
行业和单位培训经历证明或证书、职业资格类证书、技术技能认证、相关领域荣誉称号等佐证材料 |
相关成果提交质量最高的1-3项。 最高认定8学分。 |
三、顶岗实习学分认定流程
组织安排:由经济管理系教学科组织,2019级扩招学生所在专业教研室负责分阶段实施。
实施流程:
1.由电子商务教研室安排教师通知每位学生知晓本工作安排,指导学生整理和提供相关材料。(5月9日——5月15日)
2.电子商务教研室收集审核相关材料后,提交教学科汇总。(5月16日——5月22日)
3.系部由教学科组织对《工作经历认定表》及工作成果佐证材料进行审核认定,根据认定结果给与评价成绩及学分。(5月23日——5月29日)
经济管理系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