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关于组织收看预防未成年人溺水特别节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6-28 点击数: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联合省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应急管理厅、省广播电视局共同下发了《山东省教育厅等 6 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安全月”活动的通知》(鲁教安字〔2020〕1 ,依据通知要求,防溺水安全月系列活动由省教育厅牵头,山东省学校安全研究与教育基地具体负责活动的筹备、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经过前期筹备,山东省学校安全研究与教育基地、山东教育电视台现已制作了《同心防溺水特别节目》,请各处室、系部组织学生、教师和家长认真收看,营造浓厚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氛围,推进防溺水工作入脑、入心。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节目收看范围

全体教职工、全体学生和家长(监护人

二、节目播出时间

自 6 20 日至 8 29 日,每周六晚 19:32 开始,如《新闻联播》延时,节目播出时间顺延。

三、节目内容

节目由山东省学校安全研究与教育基地组织策划,山东教育电视台负责组织录制。

针对不同主题,每期具体播出时间安排如下:


期数


播出时间

1

防溺水相关政策解读以及实施

6 20

2

溺水原因分析及警示案例 1

6 27

3

溺水原因分析及警示案例 2

7 4

4

预防未成年人溺水措施

7 11

5

溺水时的自救方法

7 月 18 日

6

溺水后的急救知识

7 25

7

溺水时他人如何施救 1

8 1

8

溺水时他人如何施救 2

8 8

9

预防未成年人溺水优秀作品展播 1

8 15

10

预防未成年人溺水优秀作品展播 2

8 22

11

预防未成年人溺水文艺作品展播

8 29

共计制作节目 11 期,每期节目电视播出时长 15 分钟,网络直播时长 1 小时。节目内容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防溺水自护知识专家讲座、各地各校先进经验或工作亮点展示和分享、溺水现场

救援警示系列片及互动答题等,节目最后准备了“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安全月”活动总结仪式。各处室、系部如有防溺水方面的典型经验或工作亮点,请与党政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吕正睿,电话: 8334331。

四、收看方式

本次活动采取电视录播和网络直播两种方式进行,学生、教师和家长可根据实际条件,选择合适方式收看学习。

(一)电视端:山东教育卫视。

(二)其他智能设备(手机)端: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进入微信公众号“安全学习在线”,在“同心防溺水”中打开“防溺水特别节目”观看,同时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参与互动答题。

 

 




说明: F:\Desktop\安全学习在线.jpg安全学习在线

 


 

或者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进入微信公众号“山东教育卫视”,观看“同心防溺水特别节目”网络直播。

 

 




说明: C:\Users\apple\AppData\Local\Temp\WeChat Files\b238e2c5bbdfdac6ad26eee6b676597.jpg

 


 

五、工作要求

(一)省教育厅、山东省学校安全研究与教育基地作为活动的主办方和承办方,将基于参与活动各项数据的汇总和分析,对参与率、普及率高的地市或单位通过山东教育电视台、山东省学校安全在线、山东省学校安全研究与教育基地展播平台等进行通报表扬,对收看预防未成年人溺水特别节目不积极,综合成绩排名靠后的地市或单位进行点名批评。

(二各处室、系部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好本部门收看预防未成年人溺水特别节目工作。

(三为方便大家收看,网络端内容将提供回放功能,可随时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