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职也能圆本科梦
——经济管理学院各专业均可注册参加自学考试本科试点学习
根据山东省自考办文件精神,我院各专业在校生入学以后均可参加自学考试本科试点。 可读的本科专业有:会计、国际贸易、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金融、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等专业。
山东省高等院校在校生参加本科段自学考试
试点专业事项问答
为节约学生个人教育成本,加快个人成才速度,缩短本科学习时间(专本并读),提高个人学历层次,增强个人就业竞争能力,促进学生个人自学能力的提高,学院支持和鼓励我校在校生在安排好正常学习的同时,参加自学考试的各类学历和非学历教育考试,使其接受更高学历层次的教育、多学历教育或资格证书教育,以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学院近期多次向省自考委汇报,现已成为“山东省高等院校在校生参加自学考试试点专业”试点学学校。拟组织在校学生参加自学试点专业考试,注意事项如下:
1、自考试点发什么证书?
答: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自考证书的含金量很高,不仅国家承认、社会承认,世界各国都承认。证书由山东省自考委颁发,自考委和主考院校盖章。达规定条件获主考院校学士学位证书。
2、什么是主考院校?
答:自考各专业都有一个或二个主考院校,承担主考院校的单位都是省内著名的国办大学,如:山东大学、山东经济学院、山东师范大学、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大学、烟台大学等。主考院校的任务是制定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考试试题、阅卷、技能考试、毕业论文指导及毕业答辩。在毕业证书盖章,颁发学位证书。
3、什么是自考本科试点?
答:自考本科试点是山东省自考委支持高校在校生参加高教自考的一种学历教育模式。试点本科实行学籍注册制(每年2月份)。课程设置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主要由公共政治课、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约占课程的2/3)组成,为国家和省内组织考试,是统考课;另一部分由专业课(约占课程的1/3)组成,这一部分为过程性考核,即在省考办的监督指导下,由参加试点的高等院校具体组织实施教学与考试。统考课考试时间为每年四月和十月,七月和一月的两次考试则相对于四月和十月的考试,是一次加考。
4、考试不及格怎么办?
答:目前试点专、本科每年安排四次统考课考试,四月和十月的考试是统考课主考时间,一般情况,一个专业的全部课程均安排考试一次,考试课程相对固定。而七月和一月的两次考试则相对于四月和十月的考试,是一次加考。所以考试不及格,学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对不及格课程予以加考。
5、什么是过程性考核?
答:过程性考核是参加试点的高等院校在省考办的监督、指导下,对过程性考核课程具体组织实施教学与考试的教学模式。实施“过程性考核”,强调采取多种形式的考核方法来检验学生的学习情况,一般每学期结束进行一次阶段性考核,本课程结束进行一次综合水平考试,阶段考核和综合考核均合格,表示这门课程及格。
6、可以获得学位吗?有什么条件?
答:参加本科层次考试的在校生,如果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要求,同时符合自学考试在学位授予上的如下四条具体规定:(1)各科成绩平均65分及以上;(2)毕业论文达到良好及以上;(3)无作弊纪录;(4)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及格(相当于国家2-3级水平)。可以由主考院校授予学士学位。
7、毕业生的使用与待遇如何?
答:国务院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享受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待遇。山东省人事厅鲁人发[2003]21号文件规定:考选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除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各市、各部门不得对报考人员的学历性质进行限制”。自学考试毕业生可参加考选国家公务员和律师师资考试、注册会计师的考试。
8、考试的有效期是多少?
答:有效期是5年,5年不能毕业,转为社会考生,有效期是6年,但过程考试成绩无效,必须重新考试。
9、社会自考和自考试点有何区别?
答:社会自考是不需注册学籍,所学课程每门课均需参加统考,每门课有效期为6年;自考试点正式注册,全日制学习,所学课程2/3是统考,1/3只需进行过程考核。难易有别。
10、自考试点和过去的学历文凭考试有何区别?
答:简单地说,这是两种办学模式,但学习的方法、所学课程难易程度等没有什么大的差别,而自考试点证书由公办主考大学盖章,因而含金量比学历文凭的更高了。
11、报名及学习方式:
答:我院各二级学院为各试点专业的负责单位,由主考院校与二级学院在业余时间对各试点专业进行集中教学及辅导。为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毕业率,各二级学院集中报名、集中教学,继续教育培训中心不受理个人报名,更不允许个人以单位名义组班教学。
12、收费
答:(1)考试收费:学费低,学生考试费用执行我省物价、财政鲁价费发[2002)68号文件规定。必考课费用:32元/门。加考40元;过程性考核费用:50元/门(以上级文件为准,办理毕业证时上缴主考院校);教材费:预交300元,多退少补。
(2)毕业论文收费标准:文科:180元,理科:200元。费用上缴主考院校。主考院校为论文评审单位。
(3)费用:在减轻学生经济负担的同时,各系部必须按计划对学生进行集中教学(课程包括统考课程和过程性考核课程),其收费标准为:理工类1400元/人,文经类1200元/人,(分两次交清:第一次 理工800元/人,文经类700元/人;第二次 理工类600元/人,文经类500元/人)。
13、招生与注册:
答:本科招生对象必须是本校的在读专科生或本科生。报名条件:必须是我校已注册的在校生,社会考生不能在我院报名。报名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学院统一注册。
14、报考专业:
答:所报考的专业原则上是相同或相近专业,以便于本科段课程的学习。